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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手术室气流组织要求
1、Ⅰ级一Ⅲ级洁净手术室内集中布置于手术台上方的非诱导型送风装置,应使包括手术台的一定区域即手术区处于洁净气流形成的主流区内。送风装置送风面积不应低于下表列出的数值。当眼科手术室超过30㎡,其他手术室净面积超过50㎡,且需要增大上述送风面积时,出风面积增大的比例不应超过手术室净面积增大的比例;2、当洁净手术室的集中送风面需要分隔开时,应使气流在地面以上约2m高度搭接。当分隔后的送风盲区宽度为0.1
2020-09-04 ebd80240185
1、Ⅰ级一Ⅲ级洁净手术室内集中布置于手术台上方的非诱导型送风装置,应使包括手术台的一定区域即手术区处于洁净气流形成的主流区内。送风装置送风面积不应低于下表列出的数值。当眼科手术室超过30㎡,其他手术室净面积超过50㎡,且需要增大上述送风面积时,出风面积增大的比例不应超过手术室净面积增大的比例;2、当洁净手术室的集中送风面需要分隔开时,应使气流在地面以上约2m高度搭接。当分隔后的送风盲区宽度为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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