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室净化工程:医用气体气源系统
1.气源设备
(1)供应医院的医用气源.应按日用量要求贮备足够的备用量,不应少于3天的贮存量。
(2)中心供氧站应设在医院洁净区内,采用液氧供氧方式时,大于500L的液氧罐应放在室外。室外液氧罐与办公室、病房、公共场所及繁华道路的距离应大于7.5m。
(3)医用氧气可根据用氧气的重要性分为一级供氧负荷和二级供氧负荷。一级供氧负荷应供应手术部、重症监护病房,医院其他用氧应为二级供氧负荷。一级供氧负荷的供氧管道应从供氧气源中心站单独接管。
(4)压缩空气站宜布置在医院的洁净区,并应布置在院区上风向,宜采用无油空气压缩机,压缩空气应设过滤除菌设备。
(5)负压吸引站应布置在医院污染区内,防护要求与传染病区的防护等级一致。
(6)负压吸引泵站排放的气体应进行处理后再排入大气。负压吸引泵站的废液应集中收集并经过处理后再排放。
(7)手术麻醉废气应集中收集经处理后再排入大气。
2.气体配管
(1)负压吸引和手术室废气排放输送管可采用镀锌钢管或非金属管。其他气体可选用纯铜管或不锈钢管,管道、阀门和仪表安前应进行脱脂处理。
(2)医用气体在输送导管中的流速不应大于10m/s。
(3)在各个病区及洁净手术部区内医用气体干管上应设置切断气源的装置。
(4)含湿医用气体管道应采取防冻措施。
(5)负压吸引管道以及附件不应穿越医护人员的洁净区,应坡向总管和缓冲罐,坡度不应小于3%。
(6)负压吸引系统的中间集污罐应设在医院的污染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