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室净化:医疗洁净区域通风要求
1.通风要求
(1)平面布置、开窗方式等方面要充分注意自然通风的使用,有中庭的要保证其无障碍自然通风,或辅以机械排气。应注意保持清洁的区域位于通风的上风侧。
(2)所有产生气味气体、水蒸气和潮湿作业的房屋,应设置机械排气装置。
(3)传染病病房和诊室应独立设置排气,确保空气流向合理。
(4)病房公厕、处置室、污物室、换药室、饮食室等。应设置排气口,排气口的布置不应保留局部空气。排气量为(10)〜15)次/h通风,应能24小时运行。并且可以在夜间设置小风量运行。
(5)无特殊要求的排风机应设置在排风管道末端,使整个管道为负压,确保安全排放。
(6)甲类与按甲类管理的空气传播的传染病隔离病房应在排气口设置高效过滤器。散热器
(7)使用散热器加热时,应使用热水作为介质,不得使用蒸汽。散热器应进行封闭装饰处理。洁净室使用散热器时,应使用平板或光管散热器,并进行封闭装饰处理。
2.空调系统
(1)空调系统应根据室内空调设计参数、设备概况、卫生要求、使用时间、空调负荷等要求合理划分。各功能区应独立分区,采用独立系统,注意空调分区可相互关闭,避免空气路径交叉感染的原则。
(2)通风空调系统采用湿式清洗方式,制冷机停机后继续通风数小时,保持干燥。空气屏障应易于拆卸和清洁,必要时应消毒。不得使用淋浴冷却装置。
(3)空调机房的位置设置和机组安置应考虑机组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尽量将空调设置在机房或设备夹层内。
(4)空调系统回风口应设置低阻高效过滤器,选择空调时应考虑回风过滤器的阻力。
(5)空调系统新鲜空气应有效过滤,应采用更换方便、更换周期长的节能过滤装置。新鲜空气收集口应远离冷却塔排气口、烟囱排气口和所有排气口,新鲜空气收集口与排气口之间应有足够的距离。新鲜空气收集口的下端应远离地面3米以上。设置在屋顶上时,距屋顶超过1米。